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规定。
整改是巡视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如果巡视整改不到位,巡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中央领导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加大巡视整改力度,如果巡视发现的问题不解决,还不如不巡视。被巡视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应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学习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种好“责任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不能简单地把整改工作推给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实践中,有的被巡视地区(单位)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这有利于加强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第二,分解整改任务。巡视指出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有的重要问题、深层次问题关系体制机制。因此,整改工作必须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班子成员和相关成员各负其责。要把巡视指出的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视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第三,抓好整改落实。整改任务分解到位后,党委(党组)要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把整改工作做扎实。对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问题,领导要主动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
第四,报告整改情况。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应当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办。整改情况报告主要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逐项说明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尚未完成整改的,要说明工作进展和下步整改打算;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主要报告有针对性地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