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共4条,主要对地方党委制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军队制定巡视制度作了规定,明确了条例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党委制定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
《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的主要方面作出了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都要严格执行。同时,条例作为党内一项基本法规,不可能在具体操作层面规定得过于详细。特别是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可结合实际制定适用本地区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省区市党委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中央备案,备案工作由中央办公厅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