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纪委通过优化调整机构、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派驻干部素质等措施,深化派驻机构“三转”,切实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研究制定《赤峰市纪委向市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旗县区纪委派驻机构及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派驻机构管理幅度、监督跨度、任务强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配置。优化整合后,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总数27个,其中单独派驻10个,综合派驻16个,派出纪工委1个;每个旗县区纪委设置派驻(出)机构18个以上。
实行市纪委派驻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定《市纪委派驻(出)机构职责清单》以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按季度对各派驻纪检组的清单落实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建立工作台账、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印发通报。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会,听取各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对“零办案”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针对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执纪能力不强、专业性不够的问题,从实际工作入手,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练兵。加大问题线索交办力度,今年以来,市纪委向派驻机构交办问题线索22件,已办结15件。组织开展以“岗位能手传帮带”为主要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纪委各业务室联系派驻机构,“一对一”指导派驻机构参训人员,参与实际监督执纪工作。首轮“传帮带”已经结束,共帮带162人。第二轮从8月开始,正在帮带183人,派驻机构人员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