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积极抓好抓实四项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抓学习培训,让业务“精”起来。以“三年一争当”活动为契机,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培训”、“大学习”。每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1次,举办综合业务培训3次。先后选派15人次到自治区、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还选派年轻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不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抓队伍建设,让队伍“强”起来。科学配置机关内设机构,凝聚力量向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倾斜;严格考核,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选调多名优秀人才进入纪委机关,配齐配强派驻监察干部队伍,全县实现纪检组织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抓制度完善,让行为“规范”起来。制定出台《乐业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乐业县纪委监察局公文办理制度》《乐业县纪委监察局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常委会议事规则到纪委委员作用发挥;从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到知行合一积极践行《准则》《条例》;从活动经常化开展到请销假细微小事规范化,靠勒紧制度绳索规范机关运行,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抓派驻机构,让权威“亮”起来。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乐业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监督管理模式、监督方式、结果运用,健全谈话监督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重要会议参与制度等,明确派驻机构对所监督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督促委局班子成员和各室定期对派驻机构进行业务指导,集中开展培训2次,60余人次受训,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