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大连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大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市委两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市国资委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这标志着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开展。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本轮巡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市委巡察组将紧紧围绕深化政治巡察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深化国企、高校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为推动大连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巡察组也将了解掌握。对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411-39042459,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7:00;邮政信箱:大连邮政第504专用信箱;电子邮箱:dlswxc_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411-39822653,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7:00;邮政信箱:大连邮政第502专用信箱;电子邮箱:dlswxc2017102@163.com。(大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