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傅奎
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步不松劲、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赵乐际同志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完成党中央交给的政治任务。
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我们党全面执政、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从严治党,最终目的是要解决一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国家监察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整合起来,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是对中国监察制度的继承与发展,是对权力制约体制的新探索,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我们从这一认识出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丝不苟按照中央精神办事,把“四个意识”体现到改革试点全过程。湖南省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赵乐际同志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就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迅速成立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下设综合指导、组织、宣传等六个工作组。试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对标党中央精神,借鉴先行试点三省市经验,结合湖南实际,精心绘制施工蓝图。
二、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试点全过程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既是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湖南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到改革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省委认真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亲自挂帅、亲力亲为,站到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研究实施方案,协调办公用房,对人员转隶、法纪衔接等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及时作出决断,率先垂范当好“施工队长”。省纪委坚决担当牵头抓总职责,认真搞好组织实施,按照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统筹省、市、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研究起草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省检察院全面支持配合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改革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服务全局、紧密配合,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改革,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各级协同并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以“绣花”功夫推动改革试点落地见效
改革试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容不得半点疏漏。湖南精准对标“六个牢牢把握”的工作要求,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对接融合等关键环节,以“绣花”般的精细施工开启改革试点“湖南进行时”。
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完成转隶,关键是思想上的转隶。湖南按照“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的要求,召开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和省纪委机关干部会议,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张开双臂接纳兄弟部队。组织对省检察院80名涉改人员逐个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各级纪委书记、检察长站在思想政治工作第一线,时刻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讲原则、讲感情、讲纪律,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来诠释对党的忠诚,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改革共识。
及时抓好指导协调。改革试点越到基层,问题越具体,情况越复杂。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改革。对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的实施细则集中会审、逐一把关。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指导、释疑解惑,压紧压实市、县两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意加强各级纪委与检察院之间的协调配合,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共同做好职务犯罪的办理、线索清理和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过渡期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让制度更加严密规范。制度创新是实现改革试点目标的关键。湖南牢牢把握形成高效顺畅体制机制的任务和形成监督制约机制的要求,从实践最急需的制度抓起,列出了“1+32”项制度清单,确保改革试点有条不紊推进。在今后工作中,湖南将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归纳,不断推动深度融合磨合,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构建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监言监语”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惩治腐败的能力。